更新时间:2024-02-14 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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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纣王时: (1)炮烙之刑:一般认为“炮烙”之“烙”当为“格”之讹传,这是商纣发明的一种酷刑,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行走,最终因酷热难耐而坠入炭火中烧死; (2)醢:本案中九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再把其尸体放入一个类似舂米用的巨大的舂子里捣成肉酱; (3)脯:本案中鄂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把其尸体晒成肉干; (4)剖心:比干所受的刑罚,就是将活人的心挖出来。
2、这些都是极其残忍的刑罚。
3、 除此之外,见诸史料的还有断手、罚丝、劓殄等。
4、《韩非子·内储说上》就说:“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5、”至于罚丝,是专门适用于官吏贵族的一种刑罚,即判决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丝,见之于《墨子·非乐上》。
6、劓殄,即后世之族刑,见之于《尚书·盘庚》的记载中。
7、而在商代甲骨文中,还可见到与墨刑、劓、刖、宫、大辟等相关的记载,它们说明,商代已经有了后世称之为“五刑”的滥觞。
8、 秦始皇时: 秦自商鞅变法以来,法令即十分严苛,一人死罪诛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百姓动辄被罚充苦役或惨遭酷刑。
9、到秦始皇时,更一味「专任狱吏」,把严刑峻法推至颠峰。
10、《汉书·刑法志》有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
11、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12、其酷刑之名目,诸如谪戍、籍没、黥为城旦、连坐、腰斩、车裂、枭首、戮、坑、磔、抽胁、镬烹、具五刑(黥劓,斩足,笞杀,枭首,弃市)、族、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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