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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子商务标准将在年底前成为强制性标准

更新时间:2021-12-17 23:26:52

导读 维拉尔斯拉姆帕斯万说,它将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保护,电子商务指南目前是咨询性的。消费者事务部长拉姆比利亚尔斯帕斯万(Ram villar

维拉尔斯拉姆帕斯万说,它将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保护,电子商务指南目前是咨询性的。消费者事务部长拉姆比利亚尔斯帕斯万(Ram villars Paswan)周二在这里表示,对于参与最近通过的《消费者保护法》 2019规则的消费者来说,参与在线业务的公司将成为强制性的。

部长召集了一次参加议会法案讨论的议员会议,其他专家集体讨论了拟议的规则。他说,该部将在9月15日之前就这些规则提出建议,并将在12月份通知他们。

随着在线用户数量的增加、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规则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该行业正在经历爆炸式增长。根据摩根士丹利最近的一份报告,到2028年,中国的电子门数量将达到2300亿美元,占零售行业的10%。

他说,与1986年颁布的法律不同,医疗和医院是否属于新《消费者保护法》的范围并不含糊。部长解释说,新法案将涵盖所有服务,即使这些服务不包括在法案中。

消费者事务部一位官员在会上表示:“服务定义中没有具体提到医疗服务,不会对其适用性产生影响,因为服务定义中提到的服务很少,但并不局限于具体提到的服务。进一步澄清条例草案将“消费者”界定为购买任何货品或雇用或利用任何服务作为报酬的人。他们补充说,所有付费服务将被覆盖,免费服务将被排除在外。

除了医疗保健,教育、银行和电力也属于该法的范围。

会议还详细讨论了电子商务。根据为会议分发的文件,“(电子商务)指南将转化为规则,这些规则将照顾消费者在购买之前、期间和之后的利益。”。投诉补救机制。'

因此,电商实体需要展示与卖家退货、退款、换货、保修/保证、发货/发货支付方式、投诉赔偿机制等相关的合同条款。根据分发的指南草案,电子商务公司必须为退款申请提供14天的截止日期,在其网站上显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卖家的详细信息,并制定解决消费者投诉的程序。

随后,帕斯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所有建议都将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考虑,同时将起草规章制度。

参加讨论的成员包括BJP前部长维贾伊戈尔、阿马马阿德米党成员拉杰亚萨巴桑吉辛格和CPI成员比诺维斯瓦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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