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1 08:00:22
西藏城投7月21日晚间披露,近日,参股公司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西藏自治区日土县结则茶卡盐湖矿区(改扩建)6万吨锂盐矿产资源(3万吨工业级氢氧化锂)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则同意国能矿业按照《西藏自治区日土县结则茶卡盐湖矿区(改扩建)6万吨盐矿产资源(3万吨工业级氢氧化锂)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原则同意《报告书》作为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公司表示,将督促国能矿业按照环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运营,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