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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时讯:探索“卖旧换新”新方式!江苏一地出楼市新政

更新时间:2023-10-19 10:55:02

导读 据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10月17日消息,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

据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10月17日消息,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提出支持“卖旧换新”、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扩大“房票”安置使用范围等措施。

出台多项购房政策

《通知》明确,支持“卖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参与“换新购”的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优惠方案。探索“卖旧换新”新方式,对已出让未建设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允许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由国企平台限期收购“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换新”无后顾之忧。

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由住建部门指导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邀请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入驻。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提供一站式选房购房服务。

扩大“房票”安置使用范围。在市区房屋征收中采取“房票”安置的基础上,探索将“房票”安置模式推广到征地补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

加大人才购房优惠。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连云港市属、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房价1%以上的优惠。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人才购房优惠。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并扩大、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相关保障。

优化住房保障措施。可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对在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事项一事一议。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通过收购、易地建设的方法筹集保障性住房。根据市场租金情况调整保障性住房补贴标准,增加货币化保障的比例。

加大对房企融资的协调支持方面,《通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域外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配合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之前和在建项目全过程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证明,防范金融风险,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此前曾出台相关政策

此前,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方面,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可贷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平均缴存额及剩余工作月数分别计算。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实行商转公贷款带押转贷办理模式方面,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带押转贷”方式。

开展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方面,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年或按月提取。

此外,针对购房补贴,连云港还出台了支持市区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对市区(不含赣榆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购房款最高2%的补贴。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连云港虽然属于三四线城市,但其出台的楼市政策值得很多地方借鉴。比如刚需贷款首付降低、存量商贷可以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扩大“房票”安置使用范围等等。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连云港已多次优化楼市相关政策,政策环境处于宽松状态。本次政策优化,有利于进一步修复市场情绪,带动需求入市,阶段性提升房地产市场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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