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4 18:31:04
欣龙控股公告,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将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基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4125.07万元、5795.85万元、7263.71万元。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董事长鲍钺、总裁于春山、财务总监代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鲍钺、于春山、代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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