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00:13:05
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经查,2023年,该公司活畜业务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或存在借贷、劳务等密切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调减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活畜销售收入103.44万元、1,630.82万元、922.71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为103.44万元、1,734.26万元,违反了有关规定。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加强活畜业务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并披露,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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