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17:32:06
据湖南长沙本地官方媒体《湖南日报》消息称,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参与的开发商需在销售现场公示无理由退定协议,并在收到退定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根据《通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鼓励自愿向社会公开承诺“购房无理由退定”,适用于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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