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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

更新时间:2024-05-07 08:01:28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环,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劳...

大家好,我是小环,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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